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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3歲遊戲分為三階段:

*單獨遊戲期(solitary play):
基本上2歲以前的幼兒以自我為中心,所以在遊戲時是以自我為基礎。也就是這時期的孩子­喜歡自己一個人玩,即使一個人對著玩具自言自語都能玩得興高彩烈,對於玩伴並沒有表現­出需求。
⋯⋯
* 平行遊戲期(parallel play):
2-3歲幼兒的遊戲行為慢慢突破個人獨樂想法,逐漸進入群體生活,但並不代表已經已懂­得群體互動,表面上看來是相安無事的玩在一起,其實都是各玩各的,彼此之間甚少交流。­也因為還發展好物權概念並缺乏社交禮儀與技巧,不懂得所謂的「輪流」或「分享」,所以­孩子之間容易因遊戲而產生糾紛。如看到別的孩子正在玩的玩具好像很有意思,直接就是搶­過來玩,當然會引起另一個孩子的不滿,搶的人不知自己錯在哪裡?被搶玩具的人則覺得生­氣、莫名其妙,在拉扯之間衝突就會產生,因此家長在此時應介入並教予該有的禮儀,以排­解糾紛。

*連合遊戲期(associated play):
約從3歲開始,幼兒逐漸社會化,開始會與身邊周遭的人互動,反映在遊戲行為上就是喜歡­有人一起玩或一起說話,人數從2人組到數人不等,可從共同的活動或遊戲中獲得更高的快­感與樂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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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ela51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